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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2021年招生简章(附学区范围)

2021-06-22 23:11:31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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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嘉教办基[2021]20号)、《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南教体[202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招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共240人。

  七年级计划招生6个班,共240人。

  二、招生对象

  (一)入学年龄

  1.一年级新生系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儿童,(www.Xsc.cn)年龄超过6周岁的残障儿童需凭《延迟入学申请》进行报名。年满6周岁因身体残障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儿童,必须持有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或残疾证,向施教区的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区教体局备案。

  2.初中七年级新生系年满12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因病休学或延缓上学的除外)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

  小学:政府委托招生(委托区域内的适龄儿童要求“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东至亚中路,南至广益路,西至三环东路,北至平湖塘。

  中学:政府委托招生(委托区域内的施教对象要求“房户一致、实际居住”):   1.东至亚中路,南至广益路,西至三环东路,北至平湖塘。   2.亚欧社区(原江南社区范围:北至广益路南至由拳路、东至曹家桥港西至三环东路;亚欧社区区域其他新建并已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2021年临时列入)。

  温馨提示:户籍、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产权房指适合家庭居住的普通住宅,商办楼等除外。对申请入学的住宅为类似单身公寓的小户型住宅,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已迁入该住宅且为其父母唯一住宅并实际入住,则参照普通住宅申请入学。同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九年一贯制学校9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孩子入读学额。学校会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入学资格,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一年级:6月20-22日(22日21:00截止报名)

  七年级:6月22-24日(24日21:00截止报名)

  所有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平台进行预报名;

  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符合学校报名条件,但网络平台报名未成功的学生监护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平台

  2021年市本级义务教育中小学起始年段招生全部实行网络预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实名注册帐号后,定位“嘉兴市南湖区”,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进入“嘉兴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进行预报名登记。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您的孩子预报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注册时请务必使用信息采集时监护人1或监护人2的信息进行实名注册。

  四、录取安排

  7月11日-18日,公办学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原则,当招生区域内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实际入住年限等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报区教体局作统筹安排。

  7月31日起,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1.关于插班转学。符合“房户一致、实际居住”(房产及迁户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的插班生,请于7月3日携带监护人产权证、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预登记,填写插班申请表,转入学校如该年级有空额,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后办理转学手续;如学额已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于7月10日前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年中途和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学。

  2.之前报名系统测试期间,监护人填报的信息系统会统一清空,请监护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重新填写,以防漏报。

  六、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教务处:(0573)83387329

  初中教务处:(0573)8338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