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小学、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的招生。招生时根据年度招生计划,以七类顺序依次招收学生,招满为止。超出招生计划的其余适龄儿童由局教体办统筹安排学位。七类顺序分别是:
一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二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三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四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五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六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湾里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七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湾里城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以上房产权证、房屋租赁备案、拆迁协议、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推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办理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租赁房未满一年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