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审范围
(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三)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四)非中国国籍学生,实际居住在高新区,需在高新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五)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六)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二、资审时间
6月10日—6月2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三、资审地点
1. 丈八街道办事处辖区、鱼化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内
电话:029-89199265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化龙一路十字西北角。可乘坐公交118路到化龙一路科技七路路口下车即到。
2.细柳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细柳街道中心小学(细柳医院西邻)
咨询电话:029-85962309
地址:可乘公交750、864、高新城乡16号线、高新城乡17号线至细柳医院站下车即到。
3.兴隆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兴隆街道中心学校(兴隆社区小学内办公楼二层)
咨询电话:029-85849236
地址:可乘坐公交车732、高新7号线到达兴隆双江一路兴隆一路口,再向北走大约400米到十字东北角处,即到达兴隆社区小学。
4.东大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 东大街道初级中学
咨询电话:13720439231
地址:可乘坐728、982、高新城乡2号线、7号线、10号线到东大中学(东大街办)下车向北50米即到。
5.灵沼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灵沼街道中心学校
咨询电话:029-85856149
地址: 灵沼街道里兆渠十字向西100米灵沼初级中学院内灵沼中心校办公室。可乘坐970灵沼站下车即到。
6.五星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五星街道中心学校
咨询电话:029-85860447
地址: 五星街道安刘堡村甲字1号。可乘坐751路、高新7号线公交车到五楼六号桥站下车向西步行1100米。
7.草堂街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草堂中心学校
咨询电话:13572870684
地址: 公交330比亚迪东门站,向北500米农商银行十字向东100米。
8.庞光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庞光中心学校
咨询电话:029-84989333
地址:庞光街办王寨村南纬九路北。
9.秦渡街道办事处辖区资审点:秦渡中心学校
咨询电话:029-84943410
地址:秦渡街道西街39号,可乘坐鄠邑公交928,、913路至秦镇医院下车,向南步行500米至秦镇邮局十字,再向东步行500到达。
10.九峰镇辖区资审点:九峰镇中心小学
咨询电话:029-85172221
地址:周至:103路公交至九峰镇甘午村;
西安:水司汽车站乘坐“西安一哑柏”高速至九峰镇甘午村。
11.集贤镇辖区资审点:集贤镇中心小学
咨询电话:029-85173332
地点:鄠邑区801路公交通往周至县集贤镇,终点下车路口向北300米处。
周至县103路公交通往集贤镇,在集贤镇彩门下车,向北300米处转盘什子向西150米处。
四、资审内容
(一)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1)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随迁子女父母在高新区居住的居住证。
②租房户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③购房户还需提供父母在高新区居住的居住证、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鄠邑区、周至县和蓝田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在高新区居住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租房合同、现租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②购房户需提供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现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的居住证明。
2.户籍证明
(1)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随迁子女户籍随父或随母一方者,还需提供随父或随母一方的户口薄及另一方的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
(2)2021年小学新生入学的适龄儿童是指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2014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父母要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并通过统一电子平台核验。
3.务工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高新区内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父母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流出证明原件及其他证件复印件用于存档。
(二)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十区内有房产,户籍未落在其房产上的,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尽快将子女户籍转到实际房产上,按照学区划分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入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十区内无房产(或购房未交房)的,在高新区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居住证明、户籍证明、住房情况查询表(购房未交房者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
(三)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廉租房租赁合同、户籍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资料等。
公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根据集体户籍适龄子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相应政策分类准备相关材料办理入学事宜。
(四)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外籍中小学学生一般指父母在高新区工作的随行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学生,父母应作为法定监护人,学生应与父母一起居住。
由外籍学生家长持监护人和外籍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外国人居留证》及复印件、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到就近资审点参与资格审核。
(五)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按照《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相关要求,根据不同准入类对象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到资审点参加审核。
(六)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按照《优抚对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有关文件目录》,由优抚对象前往相应市、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经市、区相应业务部门审定后报西安市教育局核准,户籍在高新区、实际在高新区居住或驻地单位在高新区的优抚对象,由教育局根据相应教育优待政策办理入学事宜。
五、注意事项
1.参与进行资审的相关人员原则上在本街(镇)资审点进行资审。其中,丈八街办、鱼化街办在西安高新区第十初级中学资审点进行资审。
2.资格审核不分先后顺序,家长务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要求参与资审。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记时提供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适龄子女在高新区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凡提供证件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按照《义务教育法》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5.为切实服务好广大家长,在资格审核点参加资审的生源,其监护人结合自身实际,可以通过扫描高新区义务段报名资审预约系统二维码的形式(6月8日系统开通预约功能,系统未开通前显示为测试状态)在网上预约实际居住地对应的资审点及资审时段,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前往对应的资审点参加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