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补助
通过积分入学系统录取、注册报到、且在天河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与广州市户籍学生一样,不需缴纳“一费制”以外的其他费用。
通过积分入学系统录取、注册报到、且在天河区民办学校就读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区财政按照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每生每学期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补助于每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相应学校。每学期学生交学杂费时学校直接减免相应补助标准的学杂费(学杂费标准以物价局最新批复为准),当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低于补贴标准时,剩余的学位补贴经费不对家长进行发放。
如某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学杂费为4000元每学期,则可直接减免2500元,只需交纳学杂费1500元。如某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的学杂费为1500元每学期,则可直接减免1500元,虽政府补贴为2500元,则剩余的1000元(政府补贴2500元减去学杂费1500元)由民办学校用于学校建设,不对家长进行发放。
2021年广州市天河区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填报志愿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