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沣西新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沣西新城2021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西咸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陕西咸教卫体发〔2021〕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现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公布: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新区统筹、新城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街道中心校(教育组)、学校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相关责任,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依托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符合新城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确保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落严。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和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沣西新城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沣西新城户籍或沣西新城学校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要向所属地村(社区)、街道办或学区内学校、教育卫体局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备案。
(二)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1.公布入学方案及学区划分。
公办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的形式相对就近、相对稳定划分学区,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5月21日在“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官网”及“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公众号公布招生入学细则及学区划分(日程安排见附件1,学区划分见附件2)。
2.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户籍(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学区划分在对应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居住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等类型适龄儿童、少年由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或指定审核点进行信息审核,填报2—3所意愿公办学校,由中心校(教育组)统筹安排,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
具有沣西新城户籍的世纪大道区域适龄儿童、少年,意愿填报民办小学的由钓台街道东张村小学负责信息审核,填报民办初中或沣西中学学区内的由沣西中学负责信息审核。沣西中学与沣西新城第四学校初中部非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信息审核工作由沣西中学负责,钓台中学与沣西新城第二学校初中部非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信息审核工作由钓台中学负责,填报2—3所意愿公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
具体办法按照《沣西新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审核实施办法》(附件3)执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3.招生入学。
各校要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中心校(教育组)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按照意愿顺序统筹安排其他情形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各中心校(教育组)结合实际可探索在学校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严禁以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具体招生顺序如下:
(1)小学一年级:
①接收学区内本地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②接收符合优抚对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
③接收因拆迁改造过渡期内造成的人户分离的沣西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④接收符合《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里各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⑤接收沣西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
⑥接收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⑦接收居住地在沣西新城范围内的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
⑧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情况的学生入学。
(2)初中七年级
具有沣西新城户籍或沣西新城学校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招生程序与小学相同。
(3)各中心校(教育组)、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8日前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6月24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统计工作,并将相关表册报教育卫体局备案。6月27日至7月7日,做好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登记工作。7月3日至7月7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公办学校进行登记入学,若无空余学位的,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7月8日前各校填好入学通知书并发放到适龄儿童(少年)或家长(或监护人)手中。7月9日至7月10日,各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区新城审批及原区县已移交沣西新城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新城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在公办学区学校或指定资审点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招生计划及范围
沣西新城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在西安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范围为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西咸沣西第一小学、爱华小学、沣西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计划在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微信公众号“西咸教育卫体局发布”或西咸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公布,西咸沣西第一小学招生范围为沣西新城,爱华小学(寄宿)、沣西新城实验学校(寄宿)小学部招生范围为西咸新区。
(四)招生程序
1.公布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2.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新区教育卫体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 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3.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统一使用西安市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由新区教育卫体局协调统筹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新区教育卫体局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西安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至西咸新区范围招生。民办初中补录仍为西安市(含西咸新区)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新区教育卫体局审核同意报西安市教育局核准后,新区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新区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由新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新城教育卫体局审核,新区教育卫体局备案。
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卫体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卫体局按照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参考意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5.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特殊群体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沣西新城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应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由所辖中心校(教育组)统筹安排,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
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新城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对应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由所辖中心校(教育组)统筹安排,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及新区其他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父母取得的沣西新城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二)西咸新区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入学。参照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规定入学。此类学生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街道中心校或教育组(直属学校直接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核准,就近在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学区公办学校安排就读。(见附件5)
(三)在外就读学生入学。具有沣西新城户籍,但未在学区小学就读且需回学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生《学籍卡》或学籍登记表等学籍证明资料,由学区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办理入学登记。
(四)因拆迁改造过渡期内造成的人户分离的沣西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沣西新城管辖范围内,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拆迁有关凭证或村委会、街道办共同出具的拆迁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经与相关部门核准,由居住地所属街道中心校(教育组)统筹安排至辖区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
(五)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全部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采取随班就读的方式入学,推进融合教育;不能随班就读的要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由学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六)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对新城有突出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问题,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照顾安置。
(七)其他群体入学。一是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继续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二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对应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所辖中心校(教育组)统筹安排,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三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西咸新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对应公办学校进行信息审核,所辖中心校(教育组)分类统筹安排,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分类统筹安排;五是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沣西新城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六是学校要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确保其接受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入学。
五、以下情形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一)空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
(二)挂户。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
(三)提供不实信息的,不予办理登记入学。
六、严格学籍管理
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新城教育卫体局审核后,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牵动面广,政策性强,各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分工负责、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招生入学各个环节的工作。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办公室,要对外公布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让招生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校要建立招生预警制度,加强对学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学位紧张时,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公告、展板、网络等多种方式,在学校显著位置及时张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登记时间、咨询方式等相关信息,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要大力宣传新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不盲目择校。初中学校要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学校全部开展网上或网下“校园开放日”活动,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要不断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公信度,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问责。新城实行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沣西新城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
办公地址:沣西新城同德路与康定路十字东南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3802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