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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花都区狮岭镇中小学招生政策(附划片范围与招考时间)

2021-05-01 01:10:59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广州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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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省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一、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招生地段

  详见附件1。

  (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程序

  全市公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原则上于当年5月7日至1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提交资料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提交资料小学须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登记生效后,经公办小学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确认,适龄儿童获得录取资格。从当年6月30日起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学校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组织新生注册。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当年8月下旬,按规定向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递交补报名申请,补报名者由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四)公办小学学位安排

  1.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地段生。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可按招生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对应的公办小学。

  “人户一致”是指:

  ① 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佐证材料地址一致,且监护人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100%,具体以该房产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记载的为准,或由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文书载明的为准,房产须为住宅性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并交付使用。

  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在狮岭的唯一居住地(儿童父母在广州市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自建房和租房等)是直系祖辈的,且其户籍地址与此直系祖辈户籍、房产地址一致并同住。

  当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儿童属于以下四类情况时,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学位:一是购买二手房业主,该居住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就读1-5年级的;二是网上报名截止后户籍才迁入房产所在地址的;三是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购买并于8月27日前进行网签的;四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

  就近入学并不意味最近入学,公办小学招生地段原则上为学生户籍地址与学校直线距离在3公里范围内。

  (2)统筹生。

  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所能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以实际居住地为主,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学位(具体通知将下发到镇属各幼儿园,并在教育指导中心门口张贴宣传)。

  统筹安排入学主要是落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并非确保其入读地段对口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3)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放弃入读公办学校资格,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为其选择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2.穗籍非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1)统筹安排: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系统截止报名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的,按花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入学当年网上报名截止后,8月26日前才将户籍迁入花都区狮岭镇的,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在公办学校学位能满足本区户籍统筹生的条件下,若监护人在狮岭镇拥有唯一产权房或符合租购同权条件,且确需在狮岭镇申请入读公办小学的,可提交申请,视学位情况酌情统筹安排,如出现无法安排的情况,可统筹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具体通知将下发到镇属各幼儿园,并在教育指导中心门口张贴宣传)。

  (2)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

  3.非穗籍适龄儿童。

  非穗籍适龄儿童需在花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可根据“多渠道、分步骤”的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按照《花都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办法》申请入学,但会存在供需矛盾,建议仍需要申请参加积分制入学;

  (3)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在广州地区就业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积分制管理服务并完成积分核定,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4)报读民办学校。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通过报读民办学校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五)民办小学入学程序

  花都区辖区内民办小学原则上面向花都区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不得跨区招生。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小学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中旬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相关情况,完成学生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花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详见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细则附件。

  二、初中招生

  (一)公办初中招生方式

  狮岭镇公办初中学校主要采取单校划片、定点对口的方式进行招生。

  (二)公办初中学位安排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狮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1)定点对口: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联合小学、合成小学、益群小学、军田小学、义山小学、西头小学、中心小学、新民小学、新扬小学、旗新小学、前进小学、振兴一小、振兴二小应届毕业生,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教育指导中心按单校划片、定点对口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我镇三所初级中学、一个分校区及狮岭中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按招生计划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定点对口招收新生,狮峰中学对口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联合小学、合成小学、益群小学毕业生;冯村中学对口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军田小学、义山小学、西头小学、中心小学毕业生;芙蓉中学对口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新民小学、新扬小学、旗新小学毕业生;狮岭中学对口招收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前进小学、振兴一小、振兴二小毕业生。

  (2)相对定点: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冠华小学、冠华第二小学、夏山小学、育华小学、新庄小学应届毕业生,且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对定点的某所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教育指导中心按相对定点对口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冠华小学、冠华第二小学、夏山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狮峰中学、狮峰中学分校区或狮岭中学;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育华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狮峰中学或狮峰中学分校区;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新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芙蓉中学或狮峰中学分校区。

  (3)统筹安排: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或公办小学毕业学籍地的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初中。

  穗籍非花都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原则上统筹回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4)报读民办学校:具有花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如放弃教育部门为其安排的公办初中学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其报读民办学校。

  2.在镇外就读的狮岭镇户籍应届毕业生。

  按“花都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中“办理小升初跨区生、外地返穗生审核手续”时间到教育指导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

  3.非穗籍小学毕业生。

  参照上文“非穗籍适龄儿童”入学规定(原则)执行。

  (三)对口直升及统筹公办初中入学程序

  教育指导中心指导辖区内各公办中小学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对口直升资料核对后,公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直至完成,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1.具有广州市户籍的狮岭镇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含在册的代耕户或代耕农),按定点对口或相对定点安排入读镇内的公办初中。招生安排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由各招生学校确定(请毕业学校与招生学校直接对接)。

  (2)报名地点:狮峰中学、冯村中学、芙蓉中学、狮岭中学。

  (3)报名手续:报名时,以毕业学校为单位向对口入学的初中学校提交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学籍管理的《学生信息表》及其它相关资料。各毕业学校负责核验学生户口簿及相关资料,确认学生户籍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和范围。

  2.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或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按招生日程表时间安排,持有关材料向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四)民办初中招生

  花都区辖区内民办初中原则上面向花都区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不得跨区招生。民办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初中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当年5月24日-31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zs.gzeducms.cn),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相关情况,完成学生报名信息采集等工作。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初中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实行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花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详见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细则附件。

  三、照顾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政策性照顾学生类型

  1、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条件参照《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审核清单》(详见区教育局公布清单)。

  2、符合花都区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原公安警卫部队和边防部队等单位转隶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具体参照《花都区关于港澳子弟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工作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花卡”持有人子女(具体参照《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都区人才绿卡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代耕户(代耕农)子女、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详情可咨询区教育行政部门或企业所属的区行业主管部门。

  符合以上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审核资料后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二)积分入学

  我区继续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积分制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逐步简化、优化申请条件和申请,为随迁子女就学提供便利化服务。积分制入学具体内容见《2021年花都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工作指引》。

  四、其他

  本工作细则由花都区教育局狮岭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调整,根据实际评估修订。

  2021年花都区狮岭镇公办中小学招生计划、招生地段及咨询电话

  2021年花都区狮岭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