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集体户籍的非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申请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户籍在高新区的法定监护人,向高新区教文卫健局提出申请。
出具以下材料,由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
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
监护关系证明、
在成都高新区合法居住证明、
成都市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高新区集体户籍的,需连续缴纳成都市社保满一年)等。
申请入读小学的集体户子女,其家长需于5月17日-21日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3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递交资料。
申请入读初中的集体户子女,其家长需于4月20日-27日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3楼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递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