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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成都天府新区小升初最新政策及流程

2021-03-04 00:18:51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成都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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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采集

  ▸ 在新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至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在新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查后,在新区升学。

  ▸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4月20日至27日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出示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学籍证明及家长申请,经审查后进行信息采集。

  ▸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且需在新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其申请人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民办初中学位确定

  ▸ 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新区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学校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次:新区民办初中学校主要面向本市招生。自愿就读民办初中学校且符合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8日至2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 组织录取

  新区民办初中招生录取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其补录方案须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备案后实施。

  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自愿直升其初中部。符合直升条件的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须于6月10日至1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三个批次进行,前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次: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次: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初中部、四川天府新区湖畔中学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学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次:多校划片的学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单校划片的学区按片区确定学位。

  实行多校划片的学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入系统填报入学志愿。服务学校有3所及以上的学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其中3所初中填报顺序志愿;服务学校有2所的学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其中2所初中填报顺序志愿,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参加第二志愿的计划录取,若需参加第二志愿录取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本批次剩余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需参加第二志愿录取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批次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需参加该校第二志愿录取的全部报名学生。第一、二志愿均未被录取者,按照上述规则参加第三志愿录取。按志愿未被录取者,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采集信息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民办初中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含新区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13日至14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系统中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入学报到

  7月16日至19日,学生按录取初中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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