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对象
▸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在新区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分三个批次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
信息采集:法定监护人须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237.107.116:20202/),进入系统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和入学志愿的填报、确认。
现场资料审核: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新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第一批次:自愿填报天府第四中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小学部入学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于5月16日至17日进行网上资料审核。
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于5月16日至17日按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第二批次: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第七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八小学、四川天府新区元音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入学志愿的华阳街道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第七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八小学、四川天府新区元音小学入学志愿的正兴街道户籍适龄儿童,于5月20日至21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于5月23日至24日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第三批次:前两批次未确定学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于5月27日至30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于5月31日至6月2日进行现场资料审核,于6月3日至4日进行志愿确认。
进藏干部子女等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按相应批次的时间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料审核。
▸ 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集体户子女、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17日至21日,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至5月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民办小学学位确定
网上报名
第一批次:新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小学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次:新区民办小学主要面向本市招生。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4日至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小学志愿。所有民办小学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组织录取
新区民办小学招生录取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入学。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其补录方案须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备案后实施。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
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入学分三个批次确定学位。凡前批次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学位确定。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的适龄儿童,其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第一批次:天府第四中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小学部、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新区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新区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天府第四中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小学部入学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
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入学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四川天府新区第七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八小学、四川天府新区元音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
华阳街道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华阳街道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四川天府新区第七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八小学、四川天府新区元音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4所学校中的1所填报入学志愿。
正兴街道户籍以及按政策享有正兴街道户籍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四川天府新区第七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八小学、四川天府新区元音小学3所学校中的1所填报入学志愿。
第三批次:多校划片的学区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单校划片的学区按片区确定学位。
实行多校划片的学区,服务本学区的学校有3所及以上的,学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选择其中3所小学填报顺序志愿;服务本学区的学校有2所的,学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选择其中2所小学填报顺序志愿,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适龄儿童。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参加第二志愿的计划录取,若需参加第二志愿录取的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本批次剩余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若需参加第二志愿录取的报名人数未超过该校本批次剩余计划数,则直接录取需参加该校第二志愿录取的全部报名适龄儿童。第一、二志愿均未被录取者,按照上述规则参加第三志愿录取。按志愿未被录取者,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学位。
每一个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名。前一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正常参加以后相应批次的报名。第三批次报名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公办、民办小学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含新区民办学校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28日至2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在系统中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的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
入学告知
▸ 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第三周,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入学报到
8月31日前,按录取学校安排的时间办理入学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