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在武侯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5+2”区域就业,其随迁子女申请在武侯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须知。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二、申请条件
(一)积分申请
1.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 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武侯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武侯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请人居住房屋性质为“住宅”);
2.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4.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 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二)未办理积分申请
1.申请人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出具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持有与“5+2” 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5+2” 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自2021年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出具已在武侯区连续合法居住满一年(房屋性质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房产证明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单位集体宿舍房屋所有权证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重要提示
武侯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申请时间
2021年4月20日—5月20日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平台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提交入学申请。
五、审核办理
5月份的工作日,武侯区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的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查验审核,并通过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1.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2.对需补足相关材料的,申请人根据平台反馈,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现场审核。
3.对未通过审核的,由平台反馈原因。
六、报到入学
7月第三周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发布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及子女按报到规定时间前往就读学校,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办理报到手续并确认学位,逾期不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七、温馨提示
1.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3.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4.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并按2021年成都市小升初政策升学。
5.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咨询电话:85061586(小学)
85077562(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