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
大鹏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
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及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
学区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学位类型仅用于确定基础分。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7个类型。每名申请儿童对应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基础分90分
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
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
第2类:基础分85分
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
第3类:基础分80分
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
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
第4类:基础分75分
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
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
第5类:基础分为70分
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
第6类:基础分为65分
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
第7类:基础分为60分
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
(二)加分
1.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
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
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
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
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
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
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
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④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⑤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
申请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学籍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
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申请小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申请初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
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