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学生(含按京籍对待】
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学生初中入学,分这两种情况(符合之一即可):
有朝阳学籍
原则上不需要提供相应材料,直接依据政策参加初中入学即可;
没朝阳学籍
分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但学籍在外区或外省市(或境外)两种情况:
1、外区学籍学生
1.学生学籍卡或北京市初中入学登记卡片;
2.学生全家户口簿及出生证明;
3.学生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外省市或境外学籍学生
1.在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毕业小学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开具的“应届小学毕业年级鉴定材料”(含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学生全国学籍号、毕业评语及学业成绩);在境外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毕业小学开具就读证明。
2.学生全家户口薄及出生证明;
3.学生的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学生本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非京籍学生】
没有北京户口的学生在朝阳上初中,分两种情况:
有朝阳学籍
依据目前政策,申请在朝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朝阳区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朝阳区的初中入学方式登记入学。
没有朝阳学籍
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②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③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④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准备齐全,并经朝阳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地区办事处(乡政府)按信息初审,通过后提交联网审核。联审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朝阳区就近分配入学方式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