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
想在大兴区小升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兴区户籍学生;
2、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其父母一方本市常住户籍登记卡、市人力社保部门为其父(或母)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办理四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小升初。属于镇属入学范围的由各镇负责解决;属于直属地区范围的,区教委根据各校可提供学位情况和本人相关条件情况。
其中大兴开发区小升初入学条件为(满足以下其一即可):
1、开发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在开发区实际居住,申请回开发区升入初中的适龄少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购房或租住公租房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户籍在开发区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入学途径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具有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程序有序升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各镇属小学对口直升镇属初中;直属地区其他小学毕业生综合考虑户籍、学籍、住址、回户籍地和居住地等相关信息,综合使用一贯制直升与对口直升、登记推荐、就近派位与分区域派位等多种途径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加大直属初中登记推荐比例,提供多种选择途径,引导合理入学。
民办校
由区教委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与本区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寄宿制入学
寄宿班等其他入学按市区两级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进行。
例如:北京亦庄实验中学是北京十一学校分校
报名条件为:具有初中入学资格和符合寄宿生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寄宿生入学范围:大兴区直属和采育、长子营、青云店、安定、魏善庄、礼贤、榆垡、庞各庄、黄村、西红门10镇的非九年一贯制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