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0年秋季义务段新生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二)七年级招生对象:上学年度在小学六年级且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
二、招生范围
1.小学原则上在秦都辖区范围内招生。
2.初中以在秦都辖区招生为主,外县区招生为补充。
三、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100名学生。
2.初中七年级计划招收700名学生,秦都区内招收420名学生,外县区招收280名学生。
四、入学方式
我校为民办学校,采取登记报名方式入学。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我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五、招生程序及资格条件
1.资格审核登记。
欲选报我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审材料到秦都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7月20日--7月27日
(2)资格审核地点:
民办小学 --- 秦都中学
民办初中 --- 秦都职教中心
(3)资格条件:
辖区内常住人口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至少在2020年7月1日前迁入,不含7月1日)均在秦都区,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区内有今年能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可依照户籍住址为准)。
辖区内非常住人口子女:外地来秦都区投资、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工作居住至少一年以上。
(4)资格审核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辖区内常住人口子女: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秦都辖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可依照户籍住址为准;③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加盖学校公章)和毕业证书。
辖区内非常住人口子女: ①全家户口簿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孩子在秦都区内住房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截止2020年7月1日之前至少满一年以上,不含7月1日);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都辖区用工单位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镇办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到我区就读的流出证明;⑤一年级新生需提供接种证明,七年级新生需提供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加盖学校公章)和毕业证书。
(5)领取报名条。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网上登记报名条。
2.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7月28日--7月31日
(2)网上报名方式:学生及其家长凭报名条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台,按平台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再作修改。每人限报1所民办学校。
3.公布报名信息
8月5日前,咸阳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情况。
4.招生录取
(1)直接录取。登记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我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
(2)电脑派位录取。8月10日--8月15日(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学校最终登记报名情况。对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民办学校负责人及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5.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6日--8月20日(具体时间和其他安排关注我校相关通知),我校向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凡参加我校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且符合秦都辖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6.报到注册。8月30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按要求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民办学校但未按时报到注册而空余出的学位作废,不再补录。
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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