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将如何组织实施?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与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步启动、同期进行、同步注册学籍。目前石家庄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成两大类,一是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县管民办学校”),二是由市教育局或市行政审批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市管民办学校”),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无论是“市管民办学校”还是“县管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