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补录吗?补录怎么报名和录取?
答:可以。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获准补录的民办学校,市教育局根据当年各区(县、市)生源情况确定可跨区补录的范围,并回复给区(县、市)教育局。区(县、市)教育局公布可进行补录的学校名单、补录计划与范围、报名时间与方式、派位及录取时间等。补录条件、补录办法等不变。
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要将全部注册学生名单上报审批地教育局审核,由审批地教育局报市教育局备案。要依据录取名单进行学籍登记。要严格执行《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关“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的规定,确需转学的,必须符合实施细则中有关转学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