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切实做好俄语班招生工作。允许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 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39中学 校、哈尔滨市第31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允许哈尔滨市文府中学、 双城区第6中学的俄语班在其所在区范围内招生。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第一中学校、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第一中学校的俄语班在各自的对口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志愿到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允许招收俄语班的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俄语班招生在6月28日前完 成。俄语班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 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提档。
5. 报名招生时间安排。6月29日-7月3日,家长在“哈尔滨 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 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 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7月20-22日,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 业生信息进行补充。7月31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入学信息核验。8 月4-8日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三) 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 2020〕 1号)和《2020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20〕-38 )执行,区、县(市)教育局细化要求可在招生工 作方案中体现。
(四) 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 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 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 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 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 做好民族学校招生工作。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到本民族学校入学的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我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区、县(市)学区学校入学。
3. 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 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 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 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4. 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 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市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 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5. 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县(市)教育局 要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市居住的居住证。
6. 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1. 有计划解决学校“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区、县(市) 要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因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带来的学龄人口变化预测,及时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扩大办学规模等措施,确保城镇新增学龄儿童就学需求,确保班额符合国家标准, 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对现有“大班额、 大校额”问题,要通过建立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计划分流学生。
2. 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
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基 本消除大班额。
3. 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落实 均衡编班规定,继续釆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 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2日。
4. 严格学籍管理。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 各项规定,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
(六)及时公开招生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