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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0-06-01 18:18:30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哈尔滨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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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办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年龄(201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无法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公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孩子虽然已经六周岁而且符合入学要求,但觉得孩子还小,想推迟一年等明年再上学可以吗?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申请推迟一年入学,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否则,因第二年学区学校学位已满而不能招收该儿童入学区学校的责任应由儿童的监护人承担。

  3.适龄儿童在学区小学入学有什么具体要求?

  公办小学校招收区、县(市)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区、县(市)教育局会根据本地实际细化“两个一致”要求或明确可视为“两个一致”的情况。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县(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学区是由市教育局还是区教育局划定?划好的学区是否会时常调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以区、县(市)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因此,学区是由区、县(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划定居住区的入学学区。已划定的学区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必须经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审慎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划片及片区调整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

  5.招生方式会有什么新变化吗?

  针对“大校额”和热点公办学校学位紧张问题,部分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实际的招生方式改革,“一区一策”实施诸如“积分制入学”、“学位锁定制(五年一学位、六年一学位或九年一学位)”等招生方式,逐步实施按计划招生,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具体办法由区、县(市)制定。

  6.公办小学报名招生方式、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我市今年建设并逐步使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推进招生工作信息化,网上公布招生信息,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核验,让孩子和家长少跑路,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快捷。

  6月17-28日,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6月29日-7月10日,进行报名信息核验。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址另行通知,部分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提前进行通知)

  7.网上报名确有实际困难的怎么办?

  区、县(市)教育局、学校会进行指导、帮助。

  8.公办初中依旧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吗?

  2020年,我市公办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从2018年小学入学新生年级开始,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执行对口直升政策;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其他情况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9.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就读哪所初中学校?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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