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七年级新生计划招收10个班,共500人。
(二)招生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报名参加我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录取:
(一)具有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以下简称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东盟经开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南宁市城区常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方式及材料
1.在南宁市小学就读,具有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原就读小学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信息。(报名材料:南宁市城区小学学籍信息表,由原就读小学在学籍系统中直接识别或下载打印)
2.具有南宁市城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可持报名材料就近到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信息。(报名材料:南宁市城区户口簿)
3. 父母双方在南宁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且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持报名材料就近到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采集、审核材料并上报信息。(报名材料:居住证、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四)录取流程
(一)根据报读我校初中一年级的人数情况,确认不同的录取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我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所有报名学生自动进入电脑随机录取环节。
(二)电脑随机录取正式开始后,每个报读我校初中部的学生将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取得一个录取顺序号,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我校将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三)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可按照现行招生政策继续参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
(四)已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入学准备工作。
(五)收费标准
根据物价局【2019】21号文件的规定,我校初中部学费为9000元/每学期。
学校地址:
南宁市云景路35号
咨询电话:
0771—2632609
0771—2632831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