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参考2019年的入学指南
01
办理条件
父母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办理依据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规〔2016〕30号)
02
办理材料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03
04
办理时间:每年4月-7月,详情请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官网了解
办理地点:相关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办理时限:5个月
05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09
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18
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545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0771-4950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