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市就读幼儿园到普通高中期间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幼儿园)机会。其中,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在子女户籍或居住地的区(市)县范围内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在子女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市域范围内选择,其中选择就读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须达到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控制线。
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chengdu.gov.cn/)“表格下载”栏下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按照表格中“填表须知”的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及子女信息,经人才工作单位和高层次人才管理部门审核后,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学前教育入园:属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
▲义务教育段入学:选择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适龄儿童户籍须在申请就读地所在区;若适龄儿童为非成都市户籍,则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在申请就读地所在区),应于当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选择其他义务教育段学校的,属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
▲高中段入学:应于当年5月3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成都市政府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办理。
第二步:属于市教育局办理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由市教育局后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返回市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属于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按区(市)县按规定办理。
第三步:教育行政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高中段在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第一批录取。高层次人才子女在网上公布第一批录取结果时,凭中考网络应用通行证(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进入“录取结果查询”查询本人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