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2020年本地户籍适龄少年就读温江区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次:市直属学校等报名随机派位。具有温江区户籍及符合条件在温小升初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的随机派位。
第二批次:划片或划片随机派位入学
1.温江中学实验学校、温江二中就学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的原则确定温江中学实验学校、温江二中就学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就读学校。
2.其他初中学校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确定其他初中学校服务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就读的初中学校。具体的学区划片以2020年温江区本地户籍适龄少年小升初入学学区划片公告为准。
民办初中学校入学
1.招生计划报备
各初中学校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七年级招生计划报区教育局进行核定,备案招生广告及宣传资料。待审批通过后,及时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民办初中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形式)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30日。
2.网上报名
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初一年级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政策性入学适龄少年的监护人,须于6月19—22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一所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初一年级的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少年监护人,须于6月21—22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一所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3.录取办法
报名人数超出了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于 7 月10日,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
4.学位确定
7月18—19日,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确认录取结果,按民办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名注册。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学位确定后放弃就读的本地户籍适龄少年、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政策性入学适龄少年,可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温江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应面向本区域招生,若有招生实际需求,各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报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各民办学校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时,应从学校校情出发客观、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核准电脑随机录取数。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政策规定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供求情况,结合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研判,初步核定学校的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各类招生计划核定后,应于5月30日后连同招生简章一并进行公布。
3.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校及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核定后,应于5月29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5月30日后进行公示。
(二)网上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按“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的信息采集的相关要求,完成入学信息的采集核定。
(三)网上志愿填报
民办初一
6月19—22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政策性入学适龄少年监护人在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一个民办初中志愿。
6月21—22日,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少年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一个民办初中志愿。
(四)民办学校的录取
1.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2.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区教育局按市教育局要求于6月23日进行民办小一电脑随机录取;7月10进行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学校在第一时间进行公示。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的查询。
(五)网上确认和现场注册
直接录取或已确定电脑随机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在6月29—30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一年级学位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
直接录取或已确定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适龄少年监护人在7月18—1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初中七年级学位确认,并按要求到拟录取学校进行注册。
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直接录取或经电脑随机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六)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七)补录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取得派位资格学生注册完毕后进行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