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新都区小升初招生时间节点安排
2020年新都区小升初入学流程
1.统一网上报名
我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5月8日至15日进行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采集。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随迁子女可按照要求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统一组织录取
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等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已被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其公办学校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
学校报名工作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可组织补录。
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直升人数未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则全部录取,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
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3.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都区非新都户籍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9〕8号)相关规定办理。
随迁子女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证(地)镇(街道)提出入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双集体户子女入学
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我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补登记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27—28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