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制定成都市直属(直管)学校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细则如下:
一
组织实施
市直属(直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和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核定,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
学校须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二
招生学校及学段
01
小学: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开设有小学阶段教育(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附属小学)。
02
初中:市直属公办初中包括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市直管民办初中包括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
三
招生入学对象
01
小学:2020年,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附属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02
初中:
市直属学校: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市直属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市直管学校: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及成都市外户籍小学毕业生可按市直管学校招生范围及计划报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
四
招生入学方式
市直属(直管)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按规定承担的公办初中学位计划的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工作与市直属学校一并进行。
01
市直属学校
(1)学位计划
市直属学校的学位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定、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2) 报名时间及方式
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7月1日。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市直属学校等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位学生可填报1个电脑随机录取志愿。
(3) 电脑随机录取
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由市教育局于7月10日组织实施,并于当天公布录取结果。
02
市直管学校
(1)招生范围及计划
市直管学校招生范围和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成都市招生。
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申请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申请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则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由同一举办者在同一宗土地上举办的小学、初中,且于5月8日前书面申请举办为同一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可参照一贯制学校学生直升办法实施。
【特别提示】符合直升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及其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直升学生名单经学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于5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核定。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2)报名时间及方式
▲小学
自愿就读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附属小学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于6月15-18日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7-18日按上述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志愿。
▲初中
申请就读市直管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9-22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小升初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成都市外户籍小学毕业生于6月21-22日按上述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填报1个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志愿。
民办一贯制学校学生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应在6月12-1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升初服务平台”中的“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申请参加直升。(www.Xsc.cn)
【特别提示】即使学校报送了直升学生名单,但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在“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中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3)电脑随机录取
市直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并于当天公布录取结果。其中,小学安排在6月23日;初中安排在7月10日。
五
学位确认方式
01
小学:已被成都市盐道街中学外语学校附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须于6月29-30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02
初中:已被市直管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含直升和电脑随机录取)及其家长须于7月18-19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特别提示】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默认为公办学位。
六
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早于5月30日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七
其他事项
市直管学校应制定招生简章、填报《成都市民办小学(初中)2020年招生信息公示表》、《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承诺书》等,通过网上审核备案后于5月30日后向社会公布。民办一贯制学校的招生范围和计划于6月18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