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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宏志生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申请办法

2020-04-28 23:51:22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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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成都市户籍的低保家庭、孤儿以及经其他渠道救助后仍然特别贫困的民政1类低保边缘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学生;

  (二)在初中、高中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获得其他荣誉,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且未接受其他资助;

  (三)中考成绩达到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

  资助标准

  “宏志生”的学费、书本费由教育行政部门免收,住宿费用自行按需缴纳。生活费由市、区(市)县两级慈善会按“5+2”区域4000元/学年·人,其他区(市)县3500元/学年·人的标准给予资助。

  申请办法

  阳光宏志救助申请程序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结合成都市社会关爱援助体系建设,在已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贫困家庭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提交“阳光宏志工程”救助申请,由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转介至区(市)县慈善会;未建立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中心(站)的,可通过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直接向当地区(市)县慈善会提交救助申请。

  通过街道(乡镇)或社区(村)直接向当地区(市)县慈善会提交救助申请的学生须于2020年6月1日前将下列相关申请资料(A4纸张,一式一份)提交至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低保边缘家庭应于4月30日前向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低保边缘认定。

  (一)初三学生及高中在校非“宏志生”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成都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救助申请审批表。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低保家庭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

  ▲近三年内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其他荣誉证书复印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

  ▲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名(即学生姓名)、开户行信息(即XXX银行XXX支行)、且保证复印件上的银行卡号清晰可见)。

  (二)高一、高二在校“宏志生”需提交的复审资料

  ▲成都市在校“宏志生”复审申请审批表。

  ▲低保家庭学生应提交《低保证》复印件,孤儿应提交孤儿证明,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应提交《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情况告知书》。

  ▲最近两次的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单各一份。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鉴定证明。

  ▲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名(即学生姓名)、开户行信息(即XXX银行XXX支行)、且保证复印件上的银行卡号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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