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发布了《青白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截止日期为27日。
划重点
1、100%摇号。
2、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8日-19日登陆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也就是说,民办和公办是两条招生线,两个结果出来以后,可选择一个自己满意的就读。
3、民办学校仅限报一所。
4、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
5、“多校划片”和“单校划片”是相结合的。
以下为细则(征求意见稿)原文
青白江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01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02
二、工作内容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1. 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生特长生招生。
2.坚持按户籍就近入学。全区公办小学实行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实行按户籍划片和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相结合方式入学。
(二)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68号)相关规定办理。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应于4月25日—5月31日在青白江区随迁子女信息采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5月—6月1日的工作日,按要求携带齐全相关证明,到各镇(街道)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本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小升初随居住地户籍学生升学,区外小学毕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 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服务范围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确保应进全进。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3.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 双集体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集体户籍,且其中一方为青白江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在青白江就读的,由青白江户籍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要根据上级控辍保学文件做好学生的动态监测,特别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区教育局将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应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1. 严禁违规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做讲座等)。严禁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民办学校于5月20日将招生方案、简章及公告报区教育局备案。
2. 严格责任追究。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校长、教师,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以及撤职等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 实行政策公开。区教育局将通过官网、微信、微博等门户网站,以及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各学校也要通过各种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宣传相关内容,加大宣传面。
03
三、具体办法
所有公办、民办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一)小学入学
1. 入学对象
入学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于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 网上报名
青白江区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拟就读公办学校于5月11—22日进行网上报名,本地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拟就读民办学校于6月15—18日进行网上报名,市外户籍拟就读民办学校于6月17—18日进行网上报名。
3. 公办小学入学方法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入学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审核点安排详见附件2)
公办小学本区户籍入学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
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本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 民办小学入学方法
如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直接入学;如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入学名额。
(二)初中入学
1. 学位计划及划片
大弯中学、川化中学以及红旗学校实行“多校划片”,其他镇中学实行“单校划片”。
2. 信息采集
小升初学生基础信息全部通过网上采集。在青白江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8日至1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小升初网络应用通行证,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1)本区毕业生
在本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直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核实和修改。
(2)回城生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青白江区就读初中的青白江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8日至15日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3)新增随迁子女
成都市外小学毕业的,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需在青白江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5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区教育局负责安排落实。
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区教育局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
3. 学位确定
(1)公办学校
区域内公办学校小升初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第二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成都市中心城区部分优质初中电脑随机录取。
具有青白江区户籍和已在青白江区就读的符合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学位确定。网上报名时间6月28日-至7月1日,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采用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
第二批:青白江区划片和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
青白江区大弯街道户籍和已在青白江区就读的符合在大弯街道随迁人员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参加大弯中学、川化中学、红旗学校的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青白江区大弯街道之外的其他镇户籍和符合在青白江区大弯街道之外的其他镇随迁子女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青白江区2020年小升初单校划片招生范围对照表》(详见附件3)的招生范围,直接升入对应初中学校。
(三)民办学校
我区民办学校录取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学生通过登陆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仅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如果报名人数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则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入学名单,如果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施电脑随机录取;若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的学生,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四)学位确定及报到
所有学校学位确定后,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应于7月18日-19日登陆小升初网络应用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的最终确定,如未进行确认,则默认学生就读公办学校。7月21日-24日,学生根据学校安排到初中学校办理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