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若户口地址有变更的,需要带上原件到派出所更改地址(地址要用胶带贴上学生姓名和班级);若学生户籍与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本上,还需提供出生证明。
复印时户门册首页和学生页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监护人页和户门册首页复印在另一张A4纸。
2.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社区证明(原件)
房产证必须为学生父母(任一方均可)
需开具社区证明的情况:
(1)父母无房产,和老人居住。
需到“昆明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无房证明,还需在社区开具社区证明,证明标注学生和学生监护人都在家里老人家中居住。
(2)因为旧城改造,签订了回迁协议的。
除了要提供回迁协议,还要到社区开证明(现住址证明)。
(3)因为旧城改造,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的。
除了要提供拆迁补偿协议,还要开具无房证明和社区证明(现住址证明)
3. 学生所在户口本上的监护人和住房证明上的监护人应该为同一人;若非同一人,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 监护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生父母双方各自的身份证的正反面印在同一面纸上,且在复印件下方写清父母亲现工作单位以及联系电话。
(仅供参考,具体以教育局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