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招生宣传(4月下旬)
全市、各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印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5月上旬)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学位申请表。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5月中旬至6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简化入学手续,充分应用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四)学位安排(6月下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7月上旬)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布。
三、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总结(7月中旬)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学校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并做好招生数据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工作。
(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生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