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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南开学时间公布:高三、初三3月23日开学,他年级3月30日开学!(2)

2020-03-12 11:19:32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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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省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全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加强统筹、分类指导、落实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学校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确保平稳有序开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落实各方责任

  (一)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统一领导,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要坚持属地原则,专题研究,专项部署,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重视国外疫情输入风险、重视师生员工跨区域流动风险,用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密的防范、最严实的措施,为学校开学做好充分保障和充足准备。

  (二)落实教育部门主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主管责任,督促学校按照疫情防控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各地各校开学前疫情防控准备、开学时关键环节把握、开学后各项措施落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落实部门联防联控工作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做好涉及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宣传报道。网信部门负责涉教疫情的网上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工信部门负责协调学校采购、储备防控物资。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学校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感染新冠肺炎师生家庭和个人的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师生集中返校时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外事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疫情防控的涉外问题。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政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学校要建立疫情防控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构建学校、年级(院系)、班级三级防控网络工作体系。要严格落实“人盯人”措施,进一步摸清师生员工在省外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湖北、武汉的情况,精准摸排到具体人,细化防控措施。全面掌握师生员工动态和健康状况。严格实行“晨(午、晚)检”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疫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加强家校联系,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疫情防控义务。

  (五)落实个人责任。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假期旅行轨迹和健康状况。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做好返校、上下学途中和居家防护工作。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健康教育。

  三、抓实重点环节

  (一)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对全校师生员工开学前 14 天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掌握师生员工近期旅居 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情况,“一人一案”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师生员工健康风险判定工作,分类造册登记,有针对性地落实好管理措施。(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二)外地入滇师生员工进行健康状况申报。组织所有入滇师生员工开展健康状况申报,扫描“云南健康码”登记管理。学校负责对本校入滇人员扫码登记情况进行查验,督促没有扫码的外来入滇人员补填补报。学校要积极推广使用“云南抗疫情”扫码软件,切实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和登记,确保外来人员可追溯、可管控。

  (三)做好重点人员管控。对曾经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过去 14 天被判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过去 14 天有湖北旅居史或韩国、伊朗、意大利、日本等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返校。外籍师生员工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省防控措施。

  (四)统筹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各地各校统筹安排,加强管理,提前谋划开学工作,做好防控物资储备。要将校内食堂、超市、理发店、快递点等商业场所和人员的疫情防控纳入学校疫情防控整体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提前告知学生及家长开学返校注意事项。对因疫情防控要求不符合返校报到条件的师生员工,做好关心关怀工作,制定针对性的教学弥补计划,并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工作。

  (五)确保开学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各校要提前研判学校人群密度、学龄阶段特点等情况,制定分批错峰开学报到方案,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学生返校交通安全保障和学生健康状况核查等工作。抓实抓细开学后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要求,开展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地各校对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将开展春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各地各校要动态评估校园防控成效,及时完善防控策略,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迅速跟进督办,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