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四:
严禁“掐尖”争抢生源
不久前,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10所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2020年全省评先评优资格。
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开展各类提前招生,“掐尖”选生源,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的行为屡禁不止,既严重扰乱了招生工作秩序,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又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意见》明确,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且需跨县(市、区)域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初核后,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阶段。”王创表示,要构建一个“一视同仁、平等发展、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良性发展机制,互不挤兑对方,从制度环境上形成一种平等的制度环境,重点解决跨区域的不折手段的“掐尖”招生等问题,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焦点五:
义务教育严禁举办重点班
《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
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同时,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确保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连贯性。
焦点六:
指标到校原则上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全省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为此,各地要根据实际优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指导初中学校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
《意见》明确,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可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同时,落实指标到校政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