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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昌小升初最新政策:公民同招,民办摇号!

2019-12-04 20:39:31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南昌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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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昌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昌市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执行零择校政策,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一同步一志愿三统一”的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不得将学生获奖、竞赛、考试成绩及参加各类培训的成绩与招生入学挂钩,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发生关联性招生行为。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二、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不得以擅自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方式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公办普通高中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区招生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民办普通高中跨地市招生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三、强化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做到“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每学期复核学籍,确保学籍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同时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一律不得向外提供学籍信息,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四、控制校额班额

  新建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不超过2000人,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规模不超过2500人。自2019年秋季起,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义务教育阶段非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并逐年下降。

  新建普通高中办学规模不超过4000人。对现有超过4000人的普通高中学校实行计划控制,使之逐步化解。自2019年秋季起,县区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班额数不超过55人,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班额数不超过50人。

  五、规范办班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特色班或特长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学生获奖情况、竞赛和考试成绩等作为编班依据。从严控制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原则上暂停新批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项目。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禁止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六、规范作息时间

  学校要合理确定学生上午第一节课时间,保证小学生、初中生、高中阶段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个、9个和8个小时,不让学生因上学而过早起床,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七、规范教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传统活动、文化节、艺术节、体育节、运动会等),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三年级下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可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高中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41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周。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各中小学要保证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八、严格落实课程计划

  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高度重视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美术、音乐、劳动、综合实践、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或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九、严格控制作业量

  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要求,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家庭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

  十、严格落实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采取措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开展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十一、严禁违规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 利用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严禁利用晚自习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前提下,在寒暑假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高三年级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极端天气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不包括教辅中心活动)。

  十二、严格规范考试行为

  考试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不出偏怪考题。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和安排座位、考场。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其他年级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拨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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