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对象:
外地或外区2019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区户籍但没有本区学籍的)申请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
二、现场审核需提交资料如下:
1. 父母和学生户口簿原件(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地址页,父母页,学生页;学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原件);
2.学生二代身份证原件;
3.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实际居住材料原件(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集资房材料、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
4.非本省毕业生:加盖学校公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学生学籍信息”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原件;
5.彩色小一寸近照1张。
三、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审核
四、受理时间:
2019年5月5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五、办理依据:
当年招生政策
六、收费标准:
免费
七、办事机构:
海珠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
八、办事地址:
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大堂
咨询电话:8918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