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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番禺区常住的来穗人员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2019-03-15 14:27:28  来源: 小升初网    专题:广州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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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番禺区常住的来穗人员子女有哪些途径申请入学?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精神,我区必须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如果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可对照市、区有关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途径申请入学:

  (1)符合当年《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或番禺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可持有关材料,直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属于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可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申请入学;

  (3)不属于以上入学范围,但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的来穗人员,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

  (4)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读。来穗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和需求,自行为随迁子女报读民办学校。我区已审批的民办学校情况,可登录番禺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anyu.gov.cn)--“导航链接”进入区教育局网页查询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