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入学实行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两为主”招生入学政策。区教体局和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凡居住在我区、符合在我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登记,并于7月16日—20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现场审核材料,补审时间为7月28日、29日。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1年);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备案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于6月28日、29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现场审核材料,7月3日、23日补审。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