沣东新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办法安排入学。具体要求同上几区。
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区今年继续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试点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采取“网上证件审验”与“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2018年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www.xaywjy.com)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时间是5月29日至6月8日。
(3)随迁子女父母收到证件审验通知短信后,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1日至6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在网上登记审验未收到短信通知的,也应在此时间段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
长安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精神,结合长安区实际,现就长安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
(1)西安市教育局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办理流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现场审验分流派位学位认定”三个环节办理。未按规定流程完成学位申报的,不予安排入学。
第一环节 现场审验:6月16日至2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四证”材料(见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申报,接受审验(韦曲、郭杜街道设多个随迁子女登记点,请就近选择登记。登记点仅负责登记信息,学生入学由街道中心学校、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后分流派位。见附件5)。
第二环节 分流派位:7月1日至3日,发放《分流派位单》。“四证”材料通过审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按现场审验登记时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分流派位单》。
第三环节 学位认定:7月4日至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分流派位单》,按照派位单规定的时间,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未按时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入学资格,不再予以安排。
初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义见上文说明)小学毕业后,申请到长安区公办初中入学的,持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7-18日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申请学位(申请在韦曲街道公办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17-18日统一到韦曲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登记、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