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违规补课,启东两名教师姜鑫辉和季忠受到严厉处分。5月15日,启东市教育局通报了相关情况。
2018年3月18日,百杏中学八(12)班数学教师姜鑫辉在绿城玫瑰园某室对其所任教的2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
2018年5月6日,南苑中学八(11)班英语教师季忠在碧桂园某室对其任教的20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启东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对姜鑫辉、季忠老师作如下处理:
取消姜鑫辉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由学校将其违规补课行为纳入本学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启东市教育局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取消季忠本年度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由学校将其违规补课行为纳入本学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启东市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将季忠调离原学校,重新安排工作,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目前,核查认定姜鑫辉和季忠为违规补课,在对姜鑫辉和季忠后续调查中,如查实有偿补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加处罚。
通报要求,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整治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违规补课问题,认真汲取教训,以此为戒。要不断强化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加强对教师的日常管理和督查巡查,对于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启东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顶风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查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于疏于管理、查纠不力的学校,将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