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长沙市教育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专项整治,严禁民办培训学校(机构)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违反规定的民办培训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列入“黑名单”,并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在长沙,小升初微机派位已实施多年,然而每当小学毕业季来临,为了某种目的,民办培训学校(机构)就会明里暗里,与一些学校勾结,违规组织选拔性考试、测试和竞赛,向学生收取各种考试、测试和竞赛费用。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供培训班学生考试、测试和竞赛成绩,同时还收取各种招生回扣等。破坏了教育生态,扰乱了招生秩序,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家长和社会颇多微词。
长沙市教育局对此开展专项整治。明确查处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区县(市)教育局为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监管主体,受理各方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落实查处措施。对违规的民办培训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的无证办学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取缔。
今天的会议上,民办学校(机构)的负责人和区县教育局主管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到会的区县教育局主管负责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的负责人,都向长沙市教育局局长卢鸿鸣提交了承诺书,并在承诺签名板上进行了签名。
此次长沙市对这些违规行为打出“组合拳”。首先明确查处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区县(市)教育局为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监管主体,受理各方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各区县(市)教育局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重视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特殊情况需要上级部门参与的,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应该给予支持。各相关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管。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建立民办培训学校(机构)违规组织招生考试的投诉举报专项台账,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做好记录。每个季度末,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将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对上级领导或部门转办、交办的投诉举报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及时报告情况。
建立民办学校违规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民办培训学校(机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列入“黑名单”,并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削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对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无证办学机构,依规依法取缔。
昨日的会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培训学校(机构)分别签订了关于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的承诺书。
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出“八条约定”:不采取书面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与民办培训学校(机构)合作组织测试或以民办培训学校(机构)组织的测试(竞赛)成绩等为依据选拔录取新生;不提前组织招生面试;不提前向学生发放预录通知、收取预录费;不违规签订各种招生承诺协议;不作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不违规向学生收取与招生考试相关的费用;不超计划招生。
对民办培训学校(机构)也提出了“六条禁令”:不得以选拔生源为名,单独或联合普通中小学组织各种考试、测试和竞赛;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费用;不得接收非培训班学生参加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不得在核定办学地点之外设点组织各种考试、检测和竞赛;不得向普通中小学提供培训班学生考试、检测和竞赛成绩;不得违规聘请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以此为名发布虚假招生宣传信息资料。
与会的长沙市各民办培训学校(机构)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人在关于规范招生考试行为的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并当场递交给长沙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