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5年春季插班生预登记工作,现将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2025年春季插班生登记安排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5日—16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二、登记地点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五号楼二楼教务处,联系电话:0592-6092795。
三、登记对象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划片区内户籍“两一致”且落户满一年的适龄儿童,落户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1月16日。根据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目前各年级班生规模实际情况,本次插班生入学登记仅接收四、五年级插班生,一、二、三年级没有空学位无法接收插班生,毕业年级六年级本学期不接收插班生。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2025年春季插班入学的机会。
若四、五年级若符合接收条件的人数超过学校空学位,根据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排序录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根据父(母)落户时间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溢出对象已在本区公办学校就读的,不予统筹到其他学校,均回原就读学校就读,在区外或民办校就读的,报教育局统筹。
四、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交1份。具体要求:
①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竖向,内容清晰可见(如下图复印范例)
A4纸正面:上方户口本首页、下方学生本页
A4纸反面:上方爸爸本页、下方妈妈本页
②如为单亲家庭学生,背面复印监护人页即可。
③若户主非学生监护人,则另附一张A4纸,单独复印户主页
④若父母其中一方没有跟孩子在同一户口本,也需按要求复印。
2.与孩子户口本首页户籍地址一致的产权证原件、复印件(要求双面复印),未取得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上交1份。
3.如因更换同属于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招生划片区内的房产,需要累计落户时间的,请提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登记插班生时出示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材料并上交原件。
五、温馨提醒
1.登记时仅由一位监护人带上材料到校登记即可,不带孩子,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2.登记学校仅为受理点,并非录取学校,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录取无关,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局审核为准。录取结果开学前几天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录取结果,未转学成功的学生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3.请家长如实提供各项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转学资格。
4.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校就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5.建议各位家长2025年1月15日到校办理,若有材料遗漏才有较充足的时间重新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