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结合温州华和外国语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中小学申请转入就读工作安排如下:
01、转学条件
申请转入就读的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生: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户籍。瓯海区区域内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子女。
2.产权生: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具有瓯海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购买合同(须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或不动产权证。
3.学籍生:已在瓯海区小学建立学籍的学生。
4.居住生:学生本人或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子女(暂未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对象,至少有一方现居住在瓯海,并且已经在瓯海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
5.优待生:瓯海区域内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02、报名途径
03、收费标准
小学部 | 30600元/生·学期 |
初中部 | 30600元/生·学期 |
住宿费 | 2400元/生·学期 |
优惠后实际收费 | |
走读生 | 30000元/生·学期 |
寄宿生 | 33000元/生·学期 |
04、注意事项
1.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2.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长幼随学对象”、“父母的不动产权证和学生的户籍均在施教区的第一批次对象”可申请区内公办学校互转或民办学校转回公办学校;其他对象原则上区内学校不予互转。
4.转学申请相关的户籍、房产、人才认定等应在申报截止前完成办理。其中人才层次以浙里办“浙里人才之家”服务平台的人才认定为准。
5.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的文件要求,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因此从2024年1月1日起转学至瓯海区初中的学生在毕业时将不得参与分配生(定向生)招生。
经审核通过后,学生家长需提供学生学籍信息表(由转出学校提供,打印后加盖原学校公章),并协助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