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清源中学创建于1976年,文化底蕴深厚,设施设备齐全。现为定西市级示范性独立初中,现有教职工103人,近两年先后引进省部共建师范类人才8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现有学生1095名,设24个教学班。学校秉承“正本清源”办学理念,以“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健体、学会共处”为校训,实施“正身、正言、正品、正行”为核心的“正本德育”,构建“学生为本、合作为本、素养为本、高效为本”为核心的“正本课堂”,努力打造“平安校园、质量校园、书香校园、文化校园、特色校园”。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省、市、县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教研工作先进集体、“一师一优课”先进集体、“中国流动科技馆甘肃省巡展活动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被命名为“甘肃省中小学德育示范学校”“甘肃省传统体育项目学校”“甘肃省音乐教学实验基地”“甘肃省语言文字示范校”“定西市示范性独立初中”“定西市平安校园”“定西市绿色学校”“定西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五星级校”“定西市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2024年荣获“全省依法治县示范校”“全省绿色学校”“定西市2023年特岗教师跟岗培训优质基地校”“甘肃省省级文明县创建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定西市第二届创客教育大赛特等奖”“2024年甘肃省中小学科创实践活动智能博物项目比赛省级特等奖”等荣誉和奖项。
一、优惠政策
(一)落实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凡清源中学在籍学生,在享受“两免一补”国家教育扶贫惠民政策的基础上,还享受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每生每天享受5元营养餐补助,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可享受1000元的营养餐补助)。学校餐厅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饭菜质量,尽量满足不同学生的口味。
(二)提供校内免费住宿
学校现有学生宿舍共46间,其中男生宿舍18间,能容纳144名男生住宿。女生宿舍28间,能容纳224名女生校内寄宿。宿舍管理严格、水电暖齐全、文化氛围浓厚,免收住宿费。学生在校内住得进、吃得香、学得好。
二、招生对象及计划
招生对象:凡2024届我县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要求的非本县户籍工作随从(务工随迁、经商)子女小学毕业生,需在清源中学片区之内。
招生计划:2024年计划招生8个班,每班50人,共计400人。
三、户籍要求:片区内户籍必须是2024年1月1日后无变动的。
四、招生范围
按照《渭源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渭源县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教发〔2024〕363号),渭源县清源中学2024年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的原则,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就近免试入学,并采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招生范围:户籍在清源镇首阳路以北,高家堡以东,上关坪以南,广电局家属楼与渭水天华小区幸福里分界线,经北环路向西,沿庆坪路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昌林小区、金源小区、渭宝嘉园、自来水公司家属楼、城建局家属楼、法院家属楼、渭宝雅居、公安局家属楼、教委家属楼、司法局家属楼、种子公司家属楼、畜牧局家属楼、纸箱厂家属楼、商业街小区、农机厂家属楼、众智家园(庆坪路西区部分)、渭水华庭、3号廉租房、广电局家属楼等。
五、报名条件及顺序
学校根据以下类别和报名条件,依次审核入学资格。符合条件的学生务必如实提供相关证件,不得弄虚作假。
A类:优先招收“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即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有常住户籍及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
B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即户籍不在片区范围内,但在片区内有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
C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工作随从”适龄儿童。即在确定的招生片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分配)文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按片区内学生接收。
D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定西市教育系统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学校建设及学生入学(园)工作实施细则》(定教计函〔2023〕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校,无条件接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县公安局、人武部、消防救援队于当年7月15日前以正式函件提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不单独接纳其他任何单位的函件和个人申请。学校根据教育局批复或证明无条件接收。
E类:“多子女家庭”适龄儿童。即多子女家庭中已有适龄儿童在片内就读的,为方便家长接送,经学校核实后视学位情况予以优先解决。
F类:“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各乡镇申请转入的学生(包括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愿转尽转、愿报尽报。无固定住所(租房或已购房但工程尚未完工交付)的七至九年级学生按空余学位进行接收,学位已满无法转入时,由教育局统一调配。转入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务工证明、购房或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需在划定的片区内)。
G类:特殊适龄儿童。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由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的申请统筹安排在渭源县清源中学的,无条件接收。
H类:转入学生。申请转入渭源县清源中学的七至九年级学生,需在7月2日—15日到县教育局招办或渭源县清源中学教务处(博学楼一楼)登记信息,待上报教育局审核后根据教育局下发名单接收。
六、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1.网上注册。符合范围内的学生监护人,于7月14日-15日登录渭源县招生报名系统(登录https://www.gscjc.cn/wybm/cz网址),按时录入学生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渭源县清源中学,提交报名信息。
2.网络初审。学校对学生网络登记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监护人(请于7月15日随时查看),监护人要及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学校审核结果。网络审核通过的,监护人应于7月19—20日按时到学校博学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审核;网络审核未通过的,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根据各学校空缺学位和招生批次(顺序),按时提交报名信息。
3.现场复审。学校向监护人通过招生系统确认初审信息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在7月19—20日,到清源中学博学楼一楼大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学校对该生进行网上录取并报到注册;现场审核未通过的,学校不得对该生进行录取,监护人须持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招考办进行登记。
4.注册入学。根据学校现场审核结果进行报名注册,办理入学登记和学籍注册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入学机会对待。
七、报名注册说明
(一)网上注册(时间:7月14-15日)
1.打开网页:https://www.gscjc.cn/wybm/cz,提前详细了解学校和上级的招生公告。
2.在规定时限内,打开报名网页,点击“报名”,提交身份证号等个人初始信息,逐项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设置密码完成注册。其中,“学生来源”有五个选项:“片内户籍”是指监护人及子女有片区内户籍并在片区内实际居住;“工作随从”是指在县城区行政事业单位上班人员的子女;“外来工商”是指非本县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的随迁子女;“片内居住”是指监护人及子女为非片区内户籍但在片区内实际居住。以上各项都不是的选“其他”选项。
3.完成基本信息登记之后,点击“登录”,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和密码,进入个人后台。万一忘记密码,请联系报名学校管理员,如实说明你的情况和已经登记的身份证号等信息,待管理员核实后,会将你的密码(管理员也看不到)初始化为一个简单密码,你再用管理员给你的新密码登陆。注意,登陆后务必修改密码,以保证你的个人信息安全。
4.在个人后台除了要上传照片之外,还可以察看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打印报名登记表,提交留言(仅招生学校管理员可看到可回复),察看留言及其回复。
5.若所报志愿的资格状态显示“未通过”,则请及时改报其他学校。
(二)证件核验
1.随时注意学校公告,搞清楚证件核验时间。
2.如果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是“初审通过”,则可打印本人报名登记表。不具备打印条件者,可到报名学校找有关工作人员打印。
3.在7月19-20日,家长带领孩子,持登记表和学校要求的各种证件(户口簿、房产证、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等),及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用A4纸,正面:户主页在上、学生页在下;背面:父亲页在上、母亲页在下),到学校博学楼一楼大厅进行核验,并将登记表交给学校核验人员。学校发现弄虚作假者当即取消录取资格。
(三)正式报到
如果本人资格审核状态是“录取”,则按期按要求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八、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李耀权
副组长:汪祎、马海林
组员:张燕、郭巧凤、刘志兰、邵小霞及相关教师
职责:
1.负责根据新生报到情况随机均衡编班,不设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等,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对编班情况公示社会,接受社会监督。
2.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及各项招生工作安排。
3.咨询电话:
汪老师:15095464693
马老师:15101799891
郭老师:15193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