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贾汪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实现“互联网+招生”一站式便民服务;同时基于系统与市大数据(户籍、房产、社保、居住证等信息)系统的数据整合与共享,精准获取学生和家长的基本信息,实现招生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提升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行全市“阳光招生”工作。结合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实际,为做好2024年七年级招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现场审核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小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2.学生具有贾汪区户籍(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在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施教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3.房产在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七年级施教区范围内(新购房产必须实际居住),且符合施教区学生确认条件(按贾教〔2024〕45号文件中第五部分第(七)条“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规定执行)。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确定施教区。
实际居住: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中生活。
二、招生计划
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4年拟招收七年级新生1561人。
三、施教区范围
①大泉路以东、龙山路以西、泓福路以南、煤源路向东延伸至朝阳渠路以北范围内的新城区部分(含高盛汉郡、蓝庭国际、锦绣翰林、永福城、德客城、锦世豪庭、桂府花园、金水湾、桃源公馆、光航城、卧龙城、高盛兰苑、高盛玫瑰园、博文阳光城、东方御景、碧桂园、名仕苑、金尚名著、七中家属院、紫金雅苑、御景华庭、传世经典、乾隆御苑、文泽园、幸福家园、祥鑫小区、公园里、泉城熙悦、师大家属院、技校家属院及大泉办事处泉西村、泉东村、绿地雨山前、锦凤溪);
②滨河路以东、大泉路以西、山水大道以南、煤源路以北的新城区部分(含阳光世纪苑、滨河名邸、康馨园南北区)的适龄少年可自主选择到师大附校初中部或徐州七中附属实验学校就读,但不可兼报;
③泓福路向东接凤鸣路以北的区域(含泉城花都ABCDE小区及大泉办事处崮岘村)的适龄少年可自主选择到师大附校初中部或英才中学就读,但不可兼报;
④桃源路以西、滨河路以东、山水大道以北、泓福路以南的新城区部分(含御龙山水、金彭格兰郡、府厚名门、高盛唐郡、博文春天里)的适龄少年可自主选择到师大附校初中部或英才中学就读,但不可兼报。
⑤茱萸山街道龙门村、柴窝村、独湖村的适龄少年可自主选择到师大附实校初中部或英才中学就读,但不可兼报。
四、新生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贾汪区内民办学校或1所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需登录阳光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确认后需按要求参加学校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五、新生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①贾汪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6月29日—7月1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2日—4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9日—7月1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2日—4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注: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在贾汪区未购置房产情况且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第二阶段报名。
7月6日—7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学校的,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学校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六、现场复审时间
及程序安排
1.第一阶段学生报名材料现场复审时间:
7月2日—4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需要携带材料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中学部现场复审)
★注意:因各小区学生报名人数不确定,如上午复审人数过多,没领到上午号的家长可以下午到校接受复审
2.第二阶段报名:
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报名材料现场复审时间:
7月6日—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30
3.材料现场复审地点:
学校中学部报告厅(山水大道6号,师大附实校中学部北门进)
七、新生报名材料复审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网址由教育局公布),接受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以按规定时间到校接受现场资料审核。
1.领号(凭毕业证、户口本、房产证及住房信息查询证明等材料)
施教区范围内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1位学生+1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北门传达室领取资格审查顺序号。(学校在上午、下午分别安排发号,没领到上午号的可以下午到校接受复审,无须夜间排队,报名录取与排队先后无关。)
2.所需资料原件要求
贾汪区户籍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本人近期(六年级)1寸免冠照片1张;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学生出生证;
③户口簿(学生及父母);
④房产证(不动产证),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已购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实际入住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即监护人的不动产(住房)查询信息证明));
⑤房产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等(近三个月水费、电费发票);
⑥学生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公正书等),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⑦私人房产买卖协议、赠与协议不得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小学毕业证、小学毕业生本人近期(六年级)1寸免冠照片1张;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学生及父母)、学生出生证;
③随迁子女父母在贾汪已购房产的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所提供房产的不动产查询信息证明);
④房产实际居住证明材料等(近三个月水费、电费发票);
⑤学生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公正书)等,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
⑥私人房产买卖协议、赠与协议不得作为施教区认定依据。
3.复印件要求: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②户口簿复印首页、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
③房产证(不动产证)复印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
④拆迁协议书页(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清晰);
⑤购房协议书产权所有人页、房产地址页、交房时间页及购房人签字按手印页,所购房全款发票页;
⑥监护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页(手机登录徐州不动产官微查询后下载打印或住建局查询住房信息并打印)(有房或无房都需要查询);
⑦随迁子女父母的贾汪区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提供);
⑧小学毕业证、结婚证、出生证等单页复印。
4.审核:
按领取的号码先后顺序到指定地点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接受复审。初审不合格者回相应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5.材料准备顺序:
①学生信息登记表、承诺书(到校后填写);
②学生毕业证;
③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
④房产类材料等复印件【其中产权所有人页(含房主姓名、房屋楼号住址)和监护人及所提交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复印2份】;
⑤发票类信息等,施教区认定的各种证明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教育局招生文件现场告知。
八、诚信责任
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时要填写材料真实承诺书,学校已向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校验证件的真伪,一旦查实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被监护人的入学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同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