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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杭州市钱塘区启成实验学校招生简章(附招生区域范围)

2024-06-10 09:42:06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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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启成实验学校.jpg

  根据《2024年杭州市钱塘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杭州市钱塘区启成实验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旭辉宝龙东湖城、兴耀·枫漫小筑、融创城、龙湖江与城、祥新·潮塘轩、阳光城兴耀·花漾里、龙润城、全民村。

  二、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儿童(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我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三、入学对象

  1.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儿童;

  2.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四、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4个班级。

  五、网上报名及现场核验时间

  1.网上报名

  6月11日—13日(每天9:00-21:00)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或“入学早知道”)办理网上报名,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同步进行。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含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的转公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小学者限报一所。选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按招生规则安排就读学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现场核验

  第一阶段:6月29日—6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对象为网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

  第二阶段: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30),对象为选报民办小学及补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儿童。

  六、现场信息核验地点

  1.第一阶段6月29日—30日,地点:杭州启成学校(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启成路1号)。

  2.第二阶段7月14日,地点:杭州启成学校(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启成路1号)。

  七、现场信息核验办法

  适龄儿童随同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核验地点进行现场信息核验。一名儿童由一位家长陪同到现场核验。

  学生信息由监护人在现场信息核验当天核对签字确认。学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现场信息核验所需材料

  1.户籍儿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③如为杭州主城区拆迁户,需提供街道征地拆迁指挥部开具的证明、过渡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集体户、挂户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上,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需在学校所在教育服务区入学的适龄儿童携带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

  ②人才证明(特指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家长),父母身份证明、适龄儿童本人身份证明和出生证明(特指随军子女、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招生录取办法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杭州市钱塘区启成实验学校的户籍儿童(不包括报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7月1日—7月12日,学校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依次排序录取。对于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杭州市钱塘区启成实验学校的户籍儿童。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学校教育服务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7月15日—7月18日,杭州市钱塘区启成实验学校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十、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基于家长意愿,在符合户籍等相关入学基本条件和申请小学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原则上实行“幼随长”入学,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公办小学入学。有需求的适龄儿童父母须在6月29日—30日(或7月14日)将相关材料(父母双方签字确认的申请书、家庭户籍本或其他关系证明)报现场核验学校,由学校汇总报区教育局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十一、入学咨询

  未尽事宜请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571-83729581、17367138183。

  咨询时间:8:00—16: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