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秋期屏山县城区学校划片招生的公告》和《屏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024年秋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生对象
户籍在划片招生区域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划片招生区域内有房产,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等享受国家相关政策人员的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实际居住在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转入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初中学生。
02、招生范围
1.实际居住在大成小区、宏福小区、新城豪庭(三期)、丹霞小区、桂花小区、百合小区、云台小区、明珠小区、天一小区、丽都小区、王府井、龙城小区、缘聚小区、隆兴小区、学府春天、博雅名居、五指山、新津队、前进队、凤凰队、凤凰栖岸、凤凰谷别院、中央公园、映江台、望江小区、悦来小区、岷江小区、景秀小区、步云小区、怡和小区、江畔华府、沁园小区、滨江1号的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2.实际居住在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招生区域内,符合在城区就读初中七年级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小升初”学生。3.实际居住在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招生区域内,符合转入城区初中就读八、九年级的学生。
03、招生报名所需资料
(一)有户有房生
1.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的房产信息(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房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有户无房生
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三)有房无户生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的房产信息(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房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四)进城经商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父母经商营业执照;
3.租用(购买)商铺合同(房产证)及租用住房合同。
(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薄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
2.父(母)务工证明材料,具体为:在工业园区工厂务工的提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父(母)务工证明材料;在其他单位(门店)工作(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门店)出具的父(母)工作(务工)证明材料及租用住房合同。
(六)政策生
1.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薄首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
2.政策照顾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04、新生(小升初)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秋期就读初中七年级新生,其家长在2024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28日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网上报名登记流程
家长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川教通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和入学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手机微信关注“川教通公众号”选择对应学段的升招报名系统(初中7年级新生选择初中入学)——输入监护人真实有效且长期使用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家长不要更换手机号,此手机号将作为以后登录报名查询相关信息的账号)——点击登录,输入身份信息绑定账号(输入手机号码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选择身份证件类型)点击确认——选择报名区域(宜宾市——屏山县)——确认无误点击继续——选择报名区域——点击继续——填写学生个人信息(输入学生姓名、身份证件号、身份证件类型选择居民身份证)——点击确定——点击“前往进入”——选择招生入口(公办)——根据自己报名类型点击了解详情——点击参加登记——选择区域——选择学校——确认无误,去提交申请——填写资料,上传佐证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点击详情,可查看提交的具体信息;点击“撤回修改”可撤回报名信息)——等待审核(随时关注审核情况,如果审核未通过,可点击“撤回修改”或点击首页左上角“更多功能——参加其他批次报名”,根据未通过原因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则等待学校录取)——等待录取——录取完成后——点击去报到,完成扫码报到。
(三)网上报名需上传资料
1.有户有房生。①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照片;②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的房产信息(房产证或房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照片。
2.有户无房生。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照片。
3.有房无户生。①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照片;②划片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的房产信息(房产证或房管所出具的有效证明)照片。
4.进城经商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照片;②父母经商营业执照照片;③租用商铺合同及租用住房合同照片。
5.进城务工随迁子女。①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照片;②父(母)务工证明材料,具体为:在工业园区工厂务工的提供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父(母)务工证明材料照片及租用住房合同照片;在其他单位(门店)工作(务工)的提供所在单位(门店)出具的父(母)工作(务工)证明材料及租用住房合同照片。
6.政策生。①适龄儿童本人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首页、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页、学生页)照片;②政策照顾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照片。
【备注】请各位家长务必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学生报到时将查验原件。根据上述招生原则,经学校查实,确不符合本校招收条件的学生不予招收,其应在符合招收条件的学校报名入学。
05、新生录取办法
家长按《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秋期屏山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的公告》要求,通过四川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县教育体育局和学校对报名学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四川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发布录取,家长收到录取信息后扫码报到即完成报名录取工作。
06、八、九年级拟转入学生申报登记
八、九年级符合条件的拟转入学生,不进行网络报名,家长持本公告第三项要求提供的资料于2023年6月13—28日(9:00-12:00,14:30-17:00)到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勤政楼一楼120室进行现场申报登记(现场查验原件、暂收复印件)。
备注:家长须确保相关资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学校将严格审核与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