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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山市恒美学校招生简章(附收费标准)

2024-06-01 11:26:33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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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学情况及特色

  中山市恒美学校始创于1935年。创始人、首任校长李学濂,曾是孙中山先生革命追随者中著名的“李氏三杰”之一,他于20世纪三十年代,回乡创办恒美学校,并致力于“播一种子,子将满枝”的教育实践,历任校长一直传承,并培养出一批批杰出校友。

  学校占地面积13320平方米,建筑面积3367平方米,拥有近90年的治学历程,由海外华侨捐资建设而成。

  学校致力于弘扬孙中山先生所倡导的“平等、博爱”精神,本着“有爱,才有生命!有爱,才有教育!”的宗旨,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尊重每一个学生价值,张扬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达到其所能达到的最好水平。学校先后获得“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中山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中山市文明校园”、“中山市无烟学校”、“中山市体育传统足球特色学校”、“中山市2023年民办中小学校规范达标和品牌提升四星级学校”、“中山市‘爱种子’课堂教学改革星级示范学校”、“中山市爱种子课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优秀实验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等。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公办学校的招生对象;

  (二)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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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 8时。“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陆招生入学平台(网址:http://www.zsedu.net/)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学校设有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帮助无法上网登记信息的家长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

  (二)志愿填报

  1.中山市恒美学校招生计划分为属地招生计划和面向全市招生计划。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中山市恒美学校志愿。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学校志愿,并自定顺序。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志愿包括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符合民办学校相关招生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在本批次填报中山市恒美学校志愿。填报属地内计划、民办学校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民办学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3个民办学校志愿。

  4.选报中山市恒美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中山市恒美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街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南区街道在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根据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录取时,民办学校属地计划志愿的投档录取规则与第一批次志愿相同。录取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用于补录。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其它民办学校补录。被学校补录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六)补录

  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进行补录,未被学校录取或放弃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在7月22-26日登录招生入学平台重新填报一个志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录取报读本市且新生登记信息已审核通过的新生,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未登记入学信息或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登记入学信息、填报志愿。

  五、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学费
收费明细5370元/生/学期

  六、校车及住宿服务

  1.提供校车服务;

  2.无住宿服务。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中山市南区拱北大街61号

  招生电话:0760-88891463/1830005400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