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升初网 > 招生动态 > 正文

2024年东莞市万江长鸿学校招生简章及收费标准(小学、初中)

2024-05-24 19:05:51  来源: 万江长鸿学校  
字号:

4024.png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人数:

  根据《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满足完符合规定的“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学生后,小学一年级计划对外招生231人,初中一年级计划对外招生174人,其他年级计划对外招收少量优秀插班生。

  (二)招生对象:

  1、学生要求

  ①小学一年级

  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户籍不限;

  ②初中一年级

  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③其他年级插班生

  招生对象为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户籍不限。

  温馨提示:2024年秋季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生按时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30;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5月29日9:30-6月7日17:30),请有意向就读万江长鸿学校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第一志愿填报东莞市万江长鸿学校(小学部),初中一年级新生第一志愿填报东莞市万江长鸿学校(初中部)。

  其他年级插班生预定学位的学生不用填报志愿,可自行联系万江长鸿学校招生办(0769-89027778),带上孩子平时的学习资料到校面谈,学校已预留了学位,感谢家长们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错过网上报名的家长,也可自行联系万江长鸿学校招生办(89027778),到校进行现场补录登记,招生办有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

  (2024暑假期间,万江长鸿学校招生办每天均安排有工作人员值班,接待家长报名咨询。)

  2、家长要求

  ①“家长方”是东莞市户籍居民,可直接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学申请;

  ②“家长方”是中国境内非东莞市户籍的,至少一方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

  ③“家长方”是港澳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④“家长方”是台湾户籍的,须持本市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领取凭证》;

  ⑤“家长方”是外国国籍的,须持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等证件。

  ★父或母在本市实际居住或就业,因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供有效证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登记,并能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以及补办居住证承诺书。符合上述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在招生补录阶段向仍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但不能填报普通批次的志愿和录取。该类适龄儿童也需在招生平台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需要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可以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报名。网址如下:

  ①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②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可自行联系学校招生办。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30

  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5月29日9:30-6月7日17:30

  志愿类别:请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第一志愿填报“东莞市万江长鸿学校(小学部)/(初中部)”

  四、录取方式

  小学一年级:在满足完符合规定的“长幼同校入学”学生后,对外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初中一年级:在满足完符合规定的“直升入学”和“长幼同校入学”学生后,对外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五、录取、注册时间

  1.7月3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2.7月6日~7月8日:新生注册,逾期未注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六、咨询热线、地址

  Tel:0769-89027778

  0769-89027779

  Add:东莞市万江长鸿学校

  (导航直接搜索“万江长鸿学校东南门”)

  七、温馨提示

  小学一年级可根据需求选择走读或校车;

  初中一年级可根据需求选择走读或校车或住宿。

  民办学位补贴

  (1)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2)申领对象:父或母是东莞市户籍或持本市有效居住证,有正常在校学籍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户籍学生。

  (3)申领方式: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申领补贴。

  3.收费标准:小学学杂费4157.5元/学期;初中学杂费4922.5元/学期;其他收费标准见下表↓

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
学杂费4800元-642.5元(政府补贴)
=4157.5元
6000元-1077.5元(政府补贴)
=4922.5元
服务性收费1.早餐费400元/学期   中餐费1400元/学期   校车费1400元/学期
2.住宿生:住宿费1300元/学期  住宿生餐费4000元/学期  床上用品费360元
代收费1.小学生校服:480元(含夏装、冬装各两套,运动短裤两条)
2.中学生校服:600元(含夏装、冬装各两套,运动短裤两条)
备注小学一年级不提供住宿
初中一年级根据学生意愿提供住宿,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签订告知书和安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