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4〕2号)《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来成都东部新区就业和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成都东部新区芦葭学校实际,特发布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及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公告。
一、小一新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按照标准班额(每班不超过45人)计划招收3个班。
(二)招生对象
(1)户籍在芦葭镇街道符合芦葭学校招生范围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有学习能力且未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2)符合随迁子女政策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芦葭社区含原烈士村;葭新社区;藕塘村(原惠临村部分);民乐村;共乐村;岳王村(原岳王村部分);十里村。
注意:以最新的户籍地为准。
(四)报名程序
实行“线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登记、审核确认”相结合方式。
1.线上信息采集
(1)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日程安排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时间:5月6日-17日);
(2)5月18日家长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若审核结果为“待审核”或者“待统筹安排”需要到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含无法网上操作的进行信息采集和审核)(时间:5月20日-5月23日)。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对应学校(小学)进行学位确认:2023年6月17日-6月20日
3.现场学位确认需携带资料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法定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备案表或租住房产权证和租房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招生要求的家长签字确认并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七年级新生招生办法
1.招生计划
按照标准班额计划招收4个班。
2.招生对象及办法
芦葭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
4月22日-26日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核对(含回蓉生信息采集)。
4月1日-30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办理。
7月1日-4日初一新生到校进行学位确认。
注意:外地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入学需准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卡及其他相关资料。
3.招生范围
葭新社区、芦葭镇场镇、民乐村、葭新社区含原烈士村、藕塘村(原惠临村部分)、十里村、共乐村、岳王村、黄桷村、英明村、建安村、仁里村。
三、相关要求
1.小一新生入学年龄。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二甲以上医院暂不能入学的证明和智力残疾证,报镇街和区上批准。未按规定办理缓学业务的学生,后果自负。
2.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所在招生范围内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三者一致的,可正常报名。
3.特殊儿童入学。积极做好特殊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相关要求,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5月20日特殊儿童在家长的带领下在成都东部新区养马小学进行入学审核评估,学校根据专家组出具的入学安置意见书妥善安排特殊儿童到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学习。
4.随迁子女入学。按上级要求办理完相关随迁子证明后,可按照常驻地适龄儿童办法办理入学。
5.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教育处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四、联系人及电话
吴老师:15282289526
毛老师:13684116089
温馨提示
1.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以外学校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在登记点领取并填写《已在异地入学就读证明》,于9月10日前送交服务区学校。
2.本区户籍多子女家庭入学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文件执行。
3.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严格按照登记点相关要求进行入学登记办理,即办即走,避免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