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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油市花园路初级中学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5-19 16:40:59  来源: 花园路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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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根据《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体发〔2024〕37号)相关规定,结合花园路初级中学实际,现将2024年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人数

  660人。

  二、招生范围

  (一)花园小学、胜利街小学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胜利街小学龙头分校、花园小学五星分校、新安小学、战旗小学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中的自愿生。

  (三)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

  三、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6月20日。

  (二)报名登记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称“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家长可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也可通过“江油教体”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报名流程、报名指南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不便使用线上方式进行报名登记的家长,带上户口簿到学校教导处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登记。

  (三)报名登记条件

  1.花园小学、五星分校、胜利街小学、龙头分校、新安小学、战旗小学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升学”原则进行报名登记。

  2.在江油市外就读但户籍地在江油市域内花园路初级中学服务区内的学生(以下称“返籍生”):需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江油市主城区务工意向就读花园路初级中学的随迁子女,需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②截至2024年4月30日,当年用人单位为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4.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江油市主城区经商意向就读花园路初级中学的随迁子女,需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①截至2024年4月30日,法定监护人当年在主城区满3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②出生医学证明;

  ③截至2024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

  四、招录办法

  (一)花园小学、五星分校、胜利街小学、龙头分校、新安小学、战旗小学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录取。

  (二)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花园路初级中学相应招录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时间:7月16日-19日。

  (三)享受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招录。

  (四)随迁子女和返籍生:经市教体局和学校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学位确认

  取得花园路初级中学学位的学生,须于7月19日—20日到校办理确认学位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家长须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的务必清晰、内容务必真实,并与四川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人社厅等部门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二)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凡未申请绑定摇号的,不享受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在江油市港澳台、外籍儿童少年等就读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江油市花园路初级中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油市花园路初级中学校补充完善。

  七、招生电话

  (一)咨询电话:0816-3222200

  (二)监督电话:0816-3227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