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 | 招生班级 | 招收学生人数 |
城西中学 | 12个 | 600人 |
招生类别及录取程序
根据《永康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订永康三中城西校区2024年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本校施教区域:
(1)城区A类(户籍生)、C类(房产生)、D类(包括随迁子女)
(2)户籍在原花川片、李店片的学生
根据实际情况,符合永康三中城西校区报名条件的新生分为以下四类:
A类
(一)A类(户籍生)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区施教区域的施教对象(除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具体条件如下:
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城区23个居委会户籍、原花川片、李店片起始年级新生。该类对象按户籍实际情况,分为A1类、A2类:
A1类:
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父母房产三者一致,均在本校施教区域内。户籍登记住房以父母(至少一方)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A2类:
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校施教区域内有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且入学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方的户籍一致。户籍登记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
B类
(二)B类(政策生)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城区B类: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给予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功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军转干部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居住并工作的港、澳、台籍人士子女、外国籍人士子女等入学对象;在永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指《永康市高层次人才“生活服务绿卡”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的适用对象)的子女;其他市委、市政府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其中定向支持总部中心、三产服务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入学学额指标中,非本市户籍生源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30%,且须按照《永康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参照“积分入学”的相关规定负责审核。
非城区B类:
是指符合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予以安排的及城西新区政策性安排对象的子女。
B类对象请在5月30日前由相关部门或个人向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登记,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永康三中城西校区入学。
C类
(三)C类(房产生)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C1类:
父(母)在网上报名首日前持有城区(城区指23个居委会辖区范围)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有效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持有人拥有的共有产权达到50%及以上)的适龄儿童。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1类报名人数时,按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C2类:
父(母)在网上报名首日前持有城区(城区指23个居委会辖区范围)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住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2类报名人数时,按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C3类:
父(母)在网上报名首日前持有花川养生公寓、花川公寓、花川综合楼规划用途为住宅类的住房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C3类报名人数时,按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D类
(四)D类(包括随迁子女)对象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初中起始年级新生,具体条件如下:
D1类:
集体户、投靠户、挂靠户,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集体户,或迁移投靠到直系亲属名下,或挂靠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适龄儿童少年。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1类报名人数时,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D2类:
施教区域外户籍,父(母)在城区、本施教区域内有稳定工作或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真实的劳动合同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其中随迁子女父(母)或本人需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且积分符合入学条件。
当可录取人数少于D2类报名人数时,实行分类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比例不低于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其中永康市户籍:依次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年限”先后录取。非永康市户籍:依次按积分从高到低先后录取。
学校严格按
A1→A2→B→C1→C2→C3→D1→D2
顺序分批分类录取
学校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积极推行“长幼随学”政策,优先解决有兄(姐)在永康三中城西校区就读的二孩、三孩就读。(兄姐现就读于本校九年级的儿童少年不适用该政策)
招生日程安排
(一)5月27日-5月30日每天9:00-16:00,初中新生网上报名登记;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网上登记的,可于5月30日(9:00-16:00)到学校进行现场咨询登记。
(二)6月8日:A类初核不通过对象、C类、D类对象到报名学校现场核验。
(三)6月14日:A、B、C类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余额公示。
(四)6月下旬:完成第一轮招生。
(五)7月:若学校学生未招满,将开展第二轮招生。
如遇工作冲突,可能会有适当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记的方法有以下三种:
(一)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角进入【城市】栏目,左上角切换定位永康市,点击上方“入学报名”,进行网上登记。
(二)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首页搜索栏,选择永康市,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永康市”,进行网上登记。
(三)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www.zjzwfw.gov.cn/),使用监护人的手机号注册登录。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选择金华市/永康市,点击“确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登记。
其它事项
现场核验时间
6月8日
上午8:00点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到永康三中城西校区现场核验携带资料
1.初核不通过的A类新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C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C类携带材料
(1)户口本;
(2)C1类: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浙里办”APP里下载打印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C2类:有效购房合同。C3类:有效购房合同
(3)若户口本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还需携带能表明亲子关系的证件,如儿童医学出生证。
3.D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D类携带材料
(1)户口本;
(2)由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和积分证明。
(二)家长若还有其它问题可在工作日(上午8:00点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拨打学校咨询电话:应老师0579-89200116(因每天咨询量极大,如未能及时接听还望家长谅解)。学校监督电话:0579-89205985。
招生过程中,若教育部门另有相关规定的,将按新的规定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属永康市城西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