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江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梅区教字【2024】26号)的文件精神,2024年梅江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采用“分阶段进行、学校设点报名、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结合元城小学实际,现将元城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01、招生范围
“彬芳大道以东-鸿运路以北-康居路以东-鸿都路以北-梅水路以西-梅龙东路以南”的红光居委、鸿都居委的户籍适龄儿童。
02、入学年龄
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03、招生计划数
8个班,共360人。
04、新生报名时间安排
01、第一阶段
受理本校招生户口范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
1.办公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元城小学思贤楼二楼
★3.梅江区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
•户口簿(验原件,收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收原件,不与入学挂钩)。
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学校将进行录取公示,公示时间:6月18日,公示地点:元城小学校门口。
注:
(1)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科学合理为享受优待政策的各类人员〔含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高素质人才子女、招商引资项目高层人员子女、产权置换拆迁人员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不含公寓)新迁入人员等〕预留学位,教育部门汇总审核后将名单下发至学校,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元城小学校门口。
(2)根据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梅州市户口迁入若干规定》,对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的一年级适龄儿童,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有合法所有权房屋的(不含公寓),对应入读相应学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并公示。
02、第二阶段
公布空余学位,受理非本校户口范围适龄儿童(含2023年5月1日后变更户籍迁入学校招生户口范围,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户口范围内无合法所有权房屋的适龄儿童)积分入学申请。
1.公布空余学位数
时间:6月18日
公示地点:元城小学校门口
2.收取申请入读积分材料
时间: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办理地点:元城小学思贤楼二楼。
★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
非本校户籍的适龄儿童通过积分申请入读学校一年级,需携带的证件、证明材料除按照《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2023年)》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准备:
•户口本(验原件,收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确无房产,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收原件,不与入学挂钩)。
•通过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适龄儿童,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按照梅江区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7月6日公布积分入读录取结果(公示地点:元城小学校门口),并将未录取的名单及申请积分资料上交梅江区教育局教育股。
03、第三阶段
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已向学校申请积分入读,但其未被申请入读的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根据分数就高、住址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辖区内还有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并由录取学校通知并公布录取结果。通过积分申请入学的适龄随迁子女,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不注册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05、特别提示
1.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入读本校资格。
2.相关表格下载查阅、提前填写打印好。
3.需携带证明材料如下图所示,报名时一并提交。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适龄儿童页复印在同一页)
房产证或有效居住证明
预防接种查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