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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小升初招生简章(附招生范围)

2024-05-14 09:21:04  来源: 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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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和《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4〕71号)文件精神,秉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稳妥推进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2024年初中六年级新生的入学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招生计划

  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2024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0个班级。班额数根据学校现有校舍及教室实际条件确定。

  二、招生地段

  学校对口招生地段: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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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生入学对象

  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2024年符合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新生。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依据《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优先”的原则,按照适龄入学学生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具体安排如下: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学生。当对口入学学生人数不超过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安置学额时,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全部接纳;当对口入学人数超过学额时,按照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学区居住地的学生、以及本学区户籍配住廉租房的学生,在安排“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适龄学生入学后,参照本类执行。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学生,在安排完成第1类适龄学生入学后,当此类学生入学人数不超过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剩余安置学额时,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学生在安排完成第2类适龄学生入学后,当此类学生入学人数不超过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剩余安置学额时,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及适龄学生所持证件符合市教委要求,在安排完成第3类适龄学生入学后,当此类学生入学人数不超过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剩余安置学额时,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全部接纳;当入学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此类学生全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类统筹安排入学。

  五、重要情况说明

  1.以上对学生入学资质认定,均须符合《关于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2.若适龄学生在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对应的学区范围内变更过户籍,则可按照最初的迁户时间作为依据。若适龄学生曾经迁出上海市实验学校西校对应的学区范围,之后又迁回该学区,则按其最终迁入该学区的时间为准。

  3.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学生入学的,由闵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参加民办学校摇号未被民办录取的适龄学生,按照“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根据上述方法依次按类接收。

  5.外区就读小学、现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的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6.区域统筹及分组学校安排

  根据《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统筹分组情况为:实验西校、古美学校(初中部)为一组。

  本通告将由闵行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